刘国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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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1983年9月至1987年6月,中山大学法律学系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9年9月至1991年12月,中山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年9月至2003年12月,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经济法学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7年7月至1989年8月,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实习员。
1992年1月至1993年11月,中山大学法律学系助教。
1993年12月至1999年5月,中山大学法律学系讲师。
1999年6月至 2009年6月,中山大学法律学系(现为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
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博士后,合作导师:梁慧星教授;期间到德国作访问学者。
2009年7月至今,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房地产法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社会职务: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房地产法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不动产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学术成果:

在《政治学研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日本研究》、《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学术研究》、《法学杂志》、《法学论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论丛》、《新疆社会经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中山大学法律评论》、《暨南学报》、《云南学术探索》、《中国行政管理》、Journal of us-china public Administration等发表学术论文80多篇;有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经济法学·劳动法学》、《民商法学》、《农业经济导刊》、《公共行政》、《管理科学》全文转载或转介。
在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上海辞书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独立或参编著作15部。
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或省部级等课题13项。

主要业绩:
    • 1992年律师执业以来,承办房地产、民商事案件超过300件。在房地产纠纷、企业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