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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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法理学硕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工作经历:

曾任澳门政府高级公务员、中国法律专家,亦曾挂职担任法官。数十次接受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和《珠江直击》、广州电视台《城市话题》、南方电视台《说法》栏目以及《法制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以及《财经》杂志等的采访,以法律专家身份对一些重大、疑难、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评述。

社会职务: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律研究会副总干事,广东省、广州市政府普法高级讲师团成员,兼职律师,广州、佛山、肇庆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高级法律顾问

学术成果:
    • 至今出版个人专著、合作专著、主编或副主编教材、参加撰写的学术书籍23部,在境内外发表论文42篇。其中,参加编写的《法理学研究》和《澳门民商法与冲突法》分别是全世界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项目、“八五”社科规划重点课题子项目;任海关法分编主编的《国际法律贸易大辞典》获第二届国家辞书奖二等奖;《法理学》为广东省高等学校“九五”规划重点教材项目,获中国大学版协中南地区1997-1998年度优秀教材二等奖;任副主编的《澳门大辞典》是广州市委和广州出版社重点出版项目,2002年12月获第十二届“中国图书奖”;任主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通览》2005年7月获首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奖。论文代表作主要有:《过渡时期澳门法院体系的两头及其走向》(《当代港澳》,1995年第1期,澳门政府刊物《行政》第28期中、葡文全文转载,0.9万字);《论澳门的法律特征》(中山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0.8万字。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 法史学》2000年第2期全文转载);《论澳门法律体系的建立和过渡》(《法学评论》,2000年第1期,0.8万字);《论澳门民法的历史发展及其本地化》(《当代经济法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1月);《从香港法上的分居制度引发的思考》(上、下)(《广州仲裁》,2004年第2期,第3期);《论法院对案外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权》(《中山大学法律评论》第五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