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平

执业证号:

职  务:

执业领域:

联系方式:

教育背景:

毕业于中山大学应用力学与工程系应用力学专业,并副修法律系法学专业,获理学、法学双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

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从事公房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在某大型建筑企业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拥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房建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200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社会职务:

广东省人力资源研究会法律风险与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获得荣誉:

广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奖、广州市海珠区公益性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

主要业绩:
    • 1、为广州花卉博览园、广东万泰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番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湘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芳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广东领南花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诉讼及非讼法律服务。 2、为中科全过程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企业改制、公司收购、公司股权转让等专项法律服务。 3、成功处理几百宗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成功为涉嫌受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绑架罪、贩卖毒品罪等诸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使其依法被免于逮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或是被判缓刑、较轻刑罚。如: ①2010年广州市罗某标绑架罪上诉案(二审改为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②2017年重庆市邹某云集资诈骗罪一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最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③2018年广州黎某某非法行医案(公诉方存疑不起诉,无罪释放); ④2020年吴某松犯贩卖毒品、绑架案(贩卖毒品4000克,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公诉方对吴某松犯有贩卖毒品罪、绑架罪的指控,改判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