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阔

执业证号:

职  务:

执业领域:

联系方式:

教育背景:

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

工作经历:

2005年7月至2010年3月法律服务所行政人员;
2010年3月至2014年3月黑龙江郭京伟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
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黑龙江郭京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黑龙江郭京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7年6月至2022年6月黑龙江至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22年7月至今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业绩:
    • 1、2017年,代理罗某等11名原告与被告黑龙江中储粮直属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获得胜诉支持;(2017黑0113民初4100、4101、4102、4103、4104号等)

      2、2017年,代理原告哈尔滨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劳动技师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2017黑0111民初2954号)

      3、2017年,孙某诉哈尔滨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大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哈尔滨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反诉请求获得支持;(2017)黑01民初第854号)

      4、2017年,代理二审被上诉人孙某与黑龙江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2017黑01民终5977号)

      5、2018年,代理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诉哈尔滨市第二十七中学、哈尔滨市南市小学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2018黑0104民初1234号、1235号)

      6、2018年,代理哈尔滨明伟门窗安装有限公司诉中卫世艺(北京)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南宁万达茂投资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2018桂0109民初528号)

      7、2018年,代理被告鲁某与原告陈某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2017黑01民初642号)

      8、2018年,代理原告高某诉被告哈尔滨市东方国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2018黑0102民初9554号)

      9、2018年,代理哈尔滨宇东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哈尔滨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获胜标的额777.74万元(2018黑01民初1289号)

      10、2019年,代理哈尔滨市双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诉付某行政赔偿诉讼,获得胜诉支持(2019黑行赔申6号、2019黑01行赔终1号)

      11、2019年,代理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应诉田某行政纠纷案件,获得胜诉支持;(2019黑01行初53号)

      12、2019年,李某起诉被告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被告吴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被告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获得胜诉支持;(2019黑0113民初1220号)

      132019年,代理齐某诉被告江苏泓建集团有限公司、五常市教育局、威海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振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获胜标的额587万元及利息(2019黑0108民初229号)

      14、2019年,代理张某诉被告黑龙江省坤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获胜标的额526万元本金及利息;(2019黑01民初627号)

      15、2019年,代理苑某、闫某诉哈尔滨诺林化学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2019黑0110民初11882号)

      16、2020年,代理原告北京万华捷建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启程德瑞绿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获胜标的额1870万元及利息;(2020琼01民初203号)

      17、2020年,代理原告黑龙江省双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珍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获得胜诉支持,获胜标的额79.9万元(2020黑8111民初249号)

      18、2020年,代理刘某等四名原告诉哈尔滨王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2020黑0113民初951号、953号等)

      19、2020年,代理广东康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宁维信德实业有限公司、广宁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康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周军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获得胜诉支持,获胜标的额1828.8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履约保证金200万元;(2020粤1223民初995号,2021粤12民终1591号)

      20、2021年,代理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获得仲裁庭支持,获得支持额1055万元;(2021海仲案字第1025号)

      21、2021年,代理吴某诉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南大钧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审获得部分支持,上诉后上诉请求获得支持,获得支持额1472万元;(2021琼0271民初9877号,2021琼02民终3042号)

      222019年,在哈尔滨迪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案件中,代理被申请人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参加听证,最终获得维持,避免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一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