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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科,中山大学学士学位。
在法院从事行政审判25年多,曾受聘为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校外专业导师、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兼职教师、广州大学法学院实践课程指导老师。
审理的“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于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指导性案例26号,为广东省首个也是目前广东省唯一一个行政指导案例,该案例收录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指导性案例项目内,供全世界法官、律师、法学家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