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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
岭南所律师受邀参加昌岗中路小学宪法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3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
12月5日上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黄容律师、程虎律师、何官益律师作为海珠区南石头街社区法律顾问,应邀参加了昌岗中路小学宪法宣传活动,并作为嘉宾在国旗下讲话,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的内容以及宪法的重要性,希望同学们了解、学习和尊重宪法精神。此后,岭南所律师与参加活动的1000多师生还在现场进行了宣誓仪式。很多师生表示在这活动中深受教益,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要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