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高级合伙人李乐律师出席第六届破产法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11月1日在北京开幕,会期两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本届论坛围绕“法院依职权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简易化与审判效率的提高”等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来自全国法院系统、政府有关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以及破产中介机构等各界代表500余人参加论坛。
    我所李乐律师受邀出席论坛,并在论坛“企业挽救程序的适用和完善”中进行主题发言,与各行业的法律人分享、交流理论研究与实务经验。李乐律师发言的主要内容围绕其与黄兆铭律师就在湛江参与的一起破产重整案件总结经验而共同写作的论文——《亟待完善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以JY集团重整案为视角》而进行。李乐律师的发言由负责重点学科课题“破产制度的重构与完善”研究的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学院院长杨忠孝教授进行了点评,肯定了上述论文的学术贡献。发言结束后,主题论文的内容引起了参会法律人的热烈讨论,得到了积极的反响。同时,主题论文还受到了本论坛主席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的高度肯定及赞扬,将收入第六届破产法论坛的论文集当中。



李乐律师做论坛主题发言

乐律师与中国人民大学王欣新教授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