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律师事务所--简介

  事务所规模

    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是由国内著名高等学府----中山大学法律学系于1984年创办,于是2000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现有合伙人6名,注册律师56名,其中专职律师32名,兼职律师24名,12名律师兼任仲裁员。
本所有一支专业知识扎实,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律师。他们或是兼任仲裁员,处理国际或国内仲裁事务;或是具有税务师资格和执业证书,熟悉纳税业务;或是曾在国外攻读国际金融法,擅长处理涉外金融法律事务。他们当中的每一位,都是岭南所的精英,都竭诚以其专业素质、从业经验、职业道德及勤勉踏实的服务态度,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所秉承“专业、稳健、精诚、和谐”的办所原则,以“维护客户的最大权益”为服务宗旨,时刻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

  业务领域

  我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对各行各业涉法问题做出透彻的研究,并提供一系列的专业服务。专长涉及如下法律业务:
(一)金融、证券法律业务
1、为企业股份制改组、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的兼并、收购、分立、终止和清算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2、为证券发行公司、承销商、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会员提供与证券业务有关的法律服务;
3、为基金公司的基金募集、发行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接受委托代理参加金融案件诉讼、仲裁或非诉调解;
5、楼宇按揭和抵押贷款的法律服务;
6、保险的理赔和索赔;
7、金融信托投资和融资租赁的法律可行性分析、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查和见证以及纠纷的处理;
8、期货、股票交易纠纷的处理和相关法律意见的提供;
9、为境外上市公司涉及境内权益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公司法律顾问业务
1、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含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
2、企业或公司资产重组;
3、企业股份制改造;
4、企业资产的转让或拍卖;
5、公司股权的转让;
6、公司合并与分立;
7、公司的兼并与收购;
8、公司、企业的破产与清算。

(三)房地产业务
律师事务所为下列房地产业务中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服务:
1、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策划及融资、招商合作等;
2、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及抵押;
3、闲置土地及“烂尾楼”的处理;
4、房地产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与工程建设;
5、房地产的销售、银行按揭及出租业务;
6、房地产物业管理及其他房地产律师业务。

(四)知识产权业务
1、商标律师业务:
⑴、商标的申请、续展、转让、许可使用、变更;
⑵、商标侵权的纠纷代理;
2、专利律师业务:
⑴、专利的申请、专利转让、专利使用许可、专利实施;
⑵、专利侵权纠纷代理。
3、著作权律师业务:
⑴、著作权财产权利的许可使用;
⑵、著作权财产权利的转让;
⑶、著作权纠纷代理。
4、专有技术律师业务:
⑴、专有技术转让;
⑵、专有技术使用许可;
⑶、专有技术侵权纠纷代理。

(五)外商投资业务
1、“三资”企业设立的法律咨询及策划;
2、设立“三资”企业有关协议、合同、章程的起草、审查与修改;
3、办理三资企业的设立申请、从报批到营业执照的领取等法律手续。

(六)涉外、商事、海事仲裁与诉讼业务
1、国际货物买卖、来样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期货贸易仲裁与诉讼;
2、合资、合作及外商独资企业纠纷的仲裁与诉讼;
3、国际工程承包、国际金融及保险、国际货物运输等纠纷的仲裁与诉讼;

(七)国内仲裁与诉讼业务
1、各类合同纠纷的仲裁与诉讼;
2、民事纠纷(包括婚姻家庭、劳动、侵权纠纷等)的诉讼代理;
3、企业、公司及银行债权的清理、欠款纠纷的诉讼代理;
4、行政纠纷的诉讼代理;

(八)刑事案件业务
1、刑事辩护;
2、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律师业务;
3、刑事案件起诉阶段的律师业务;
4、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

  服务承诺

  本所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将严格信守以下承诺:
● 全力维护和保障客户在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为客户配备最充足的人力资源,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快捷提供法律服务;
●本所参与客户业务的所有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将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严格保守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客户信息及商业秘密,并保证不向与本业务无关的人员或机构透露客户的文件和资料;
●如因我们的过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我们将依据法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司法部门的收费规定,对客户实行优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