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李瑛律师主持房产遗留疑难案件学习研讨会

    2011年7月15日下午14时30分,我所李瑛律师在我所会议室主持了关于房产遗留疑难案件的学习研讨会。会议中,李瑛律师首先向与会律师简要介绍了其经办的有关某大学向职工集资建房后拒不配合部分职工办理所分房屋的产权证的案件事实,接着提出职工应当以何种方式办理房屋产权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论题。会议中,各位律师围绕论题,热烈讨论,不仅踊跃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还共同论证、辩驳各种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何种方案对于解决问题最优等问题。
    经过2个多小时的讨论,大家基本达成共识:由于该案涉及在国有划拨土地上集资建房,福利分房等情况,受国家房改政策调整、影响较大,因此最优的解决方案是,在充分了解国家、地区房改政策的基础上,与该大学协商谈判,谋求该大学配合职工办理房屋产权证。贸然起诉,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该次学习研讨会,是我所常规业务学习的一个缩影。常规性的业务学习会,不仅让我所律师能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新鲜案例、交流业务经验、增强思辨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同时还有助于营造我所浓郁的学习气氛,培养和谐的团队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