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佳绩 | 拓展金融法律服务新领域、助写私募规范化新篇章


   2018年3月28日,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魏燕珍律师再次助力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成功在基金业协会登记。

  2016和2017年是私募基金的监管大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从备案、募集、内控、信批等角度出发,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新规,从源头对私募行业进行规范。

  基于中基协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范化要求,岭南所律师开始研究私募基金新规,为申请机构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全方位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未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申请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为已经取得管理人资格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发保壳/重大变更/入会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覆盖了中基协所有法律服务事项,数量之多,类别之全,在行业内属少见,主要包括:


1.私募基金管理人首发保壳专项法律服务

  从2016年2月中基协要求已登记但在2016年2月5日前未新发首支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补提登记法律意见书后,岭南所参与11个项目,成功为11个私募基金管理人保住管理人资格,通过率为100%

2.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

  从2016年2月5日中基协发布新规开始,岭南所律师开始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至今参与25个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专项法律服务,已经为13个申请机构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12个项目在处理。

3.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专项法律服务

  从中基协2017年10月底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发出入会邀请以来,岭南所参与了7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项目,在接受委托后短短一个半月时间,岭南所律师顶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在中基协要求的期限内(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入会法律意见书的提交工作。

4.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变更专项法律服务

  从2016年2月中基协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及其他重大事项变更需要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后,岭南所参与了8个重大变更专项,已经通过7个项目,目前仍有1个项目在处理。

5.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专项法律服务

6.专业服务得到同行的认可,为私募登记提供“二次辅导”服务

  岭南所在私募业务的专业水平在行业内取得了一定的美誉度,部分律师同行在遇到私募备案困难时主动找我们沟通,寻找解决方案;甚至向客户推荐岭南所,为客户提供私募备案“二次辅导”业务,即在申请机构在原聘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情况下,邀请岭南所律师就备案反馈意见提出解答思路和意见,完成调整并顺利取得了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目前,岭南所已通过2个“二次辅导”项目。

7.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岭南所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首发保壳/入会/重大变更/产品备案/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相关专项的参与,全面践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以及中基协有关私募备案问答(一)至(十四)的法律要义,严格贯彻国家关于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专业化经营的要求,为私募基金行业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私募行业的繁荣,离不开法律服务的支撑。随着私募行业的发展及影响扩大,岭南所律师团队为私募行业的辛勤付出和创新服务,必然为私募行业阳光化和规范化进程增添更加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