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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权属争议经典案例剖析
核心案例
案例三:遗产继承中的财产权属之争——代持主张何以未被支持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已故李某1为远亲,其诉称十多年来陆续向李某1交付数百万元,二人合作炒股、投资房产。李某1病重期间,曾通过微信向原告张某发送多条涉及财产归属的信息,其中数条内容提到,其名下半数金融资产及一处某市房产,均为替张某代持,归属张某所有。李某1离世后,其兄长李某2作为继承人全额继承上述涉案资产。张某认为李某2的继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财产权益,遂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要求李某2赔付半数金融资产及涉案房产对应的财产损失。
(二)办案过程
何官益律师、谢洁律师接受李某2的委托后,全面梳理案情,厘清借贷、投资、代持、继承等多重法律关系,聚焦案件核心,制定了完善的诉讼策略。
1.厘清法律关系,严守物权公示原则。原告试图以财产损害赔偿之诉规避财产确权前置程序,直接分割涉案财产。律师抗辩,其未先行确权便主张侵权赔偿,违反“一案一诉”原则;同时依据物权公示规则,案涉财产登记于李某1名下,属其合法遗产,李某2法定继承合法有效,从程序和实体上否定了原告诉请,纠正了法律关系混同的问题。
2.深挖证据瑕疵,击破对方证据体系。原告以公证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代持、投资关系的核心证据。律师比对原始聊天录屏后,查实该公证微信聊天记录存在人为删减,且涉案手机长期由原告掌控,存在篡改证据的可能性;同时原告出庭证人证言前后矛盾,彻底瓦解了原告的核心证据效力。
3. 结合交易习惯,直指原告的主张违背常理。律师指出,原告主张数百万元委托投资、代持关系,仅提供部分取现记录,无完整资金交付凭证,亦无书面代持协议、对账记录等关键材料,其主张不符合日常交易惯例。现有证据无法佐证诉请,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裁判结果与典型意义
广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后,均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并驳回原告全部诉请。本案具有三大典型裁判意义:一是电子证据以真实完整为核心,删减、篡改电子证据可能直接丧失证据效力;二是大额投融资、委托代持主张,需配套书面凭证、交易记录等客观证据,仅靠单方陈述难以被法院采信;三是遗产权属争议中,异议方承担高度举证责任,若无充分证据推翻物权公示效力与法定继承合法性,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保护。
案例四:认定财产无主分得遗产案——生养死葬者的权利应获补偿
(一)案情简介
杨某1自幼由杨某2收养,两人共同生活二十余年,虽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但情同母子。杨某2晚年由杨某1赡养并送入养老院,承担相关费用。1999年,杨某1以杨某2名义出资购买了单位房改房,登记在杨某2名下。2000年杨某2去世,杨某2无配偶、子女及其他法定继承人,亦未立遗嘱。杨某1为其料理了全部后事。因无法通过常规继承程序过户房产,杨某1奔波多个部门求助无果,遂委托何官益律师、王燕莉律师处理。
(二)办案过程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该案进行了细致的分析,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的情形,但本案仍有两大难题要突破。
其一,关于案由及诉讼程序的选择。因杨某2去世时无法定继承人,无适格的主体作为被告,无法通过继承纠纷的方式来处理。为此,代理律师进行了大量的案例检索及分析,最终决定选择特别程序,即采取以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方式分得遗产的诉讼方案。
其二,受理法院未有在先判例。受理法院此前从未作出将无主财产判归个人的先例,本案经办法官曾多次向代理律师及当事人提示法律风险。为此,代理律师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收集完善杨某1尽扶养义务的证据、协助其向相关部门开具关系证明、检索提交类案判决、与承办法官反复沟通代理意见等。
(三)裁判结果与典型意义
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判决案涉房产为无主财产且判归杨某1所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突破常规处理思路,运用“认定财产无主”程序解决了继承案件无适格被告的难题;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保护了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非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了公序良俗。三是为处理类似历史遗留、无法通过常规继承程序办理过户的房产问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
岭南律师寄语:在财富继承的战场上,法庭不会采信任何拼凑、删减或不符合交易常规的陈述,完备的客观证据链才是维护合法继承权的核心基石。然而,法律除了冰冷严苛的一面,同样包含着对社会道德和优良民俗的褒奖。通过多方协助,岭南律师细致入微的协助当事人组织起数十份跨越多年的养老支出与丧葬开销的发票证据,成功将民间朴素的“生养死葬”义务转化为法庭认可的权益回报,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温情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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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岭南家事·回眸③】作为本系列的收官之作,我们将聚焦最牵动人心的“抚养权争夺中的儿童利益最大化”与“阻断家庭暴力的法律防火墙”,敬请持续关注。
经办律师介绍

何官益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团队核心成员,同时担任广州市海珠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第十届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获荣誉包括:广州市海珠区十佳青年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三等奖”“2020年理论成果奖二等奖”、2019年南石头街道“十大最美社区法律顾问”以及2018年度海珠区优秀社区法律顾问。

王燕莉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市总工会入库律师、广州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州市海珠区社区法律顾问、广州市海珠区法律援助律师。
曾荣获广州市海珠区司法局2016年、2019年“优秀社区法律顾问”,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三等奖”,广州市总工会2024年“广州市职工金牌贴心人之顾问之星”。

谢洁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海司未成年人法律救助中心”法律救助队副队长。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劳动纠纷,民商事诉讼。
曾荣获“全省律师行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表现突出律师”、海珠区“十佳普法讲师”、海珠区“优秀调解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