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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婚姻撞上“身份骗局”与“恶意转移财产”,专业律师如何硬核解局?

岭南案例2026年10月16日2 次浏览

编者按:家,是避风港,但有时也可能变成最复杂的法律迷宫。作为持续深耕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力量,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在过去三年的并肩作战中见证了数个家庭的悲欢抉择,始终秉持“专业、敬业、极致”的理念,不仅在法理中寻找最优解,更在纷繁的家事纠纷中捍卫公平并兼顾人性温度。

即日起,我们正式推出【岭南家事·回眸】近三年典型案例实战纪实系列,带您走进办案一线,看岭南律师如何用专业智慧化解家庭纷争。

今天为您带来系列第一期:当婚姻撞上“身份骗局”与“恶意转移财产”,专业律师如何硬核解局?


核心案例

案例一:撤销冒名婚姻登记案——当结婚证上的“他”不存在

(一)案情简介

原告梁某某与一名自称“古某某”的男子在广州市某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共同生活十余年并育有一子。2019年末,因感情破裂,两人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然而此时,“古某某”才坦白,当年办理结婚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均为伪造,其真实身份并非“古某某”。这意味着,由于结婚证上登记的男方身份虚假,梁某某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常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其婚姻自主权陷入了法律程序上的死循环。为此,梁某某委托何官益律师、严洁明律师代理此案。

(二)律师处理方式与核心策略

面对这一罕见困境,代理律师并未局限于民事诉讼的常规思路,而是敏锐地抓住了问题的行政法属性。

代理律师经研判认为,本案核心在于婚姻登记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基础已丧失。因登记一方主体身份虚假,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根本不存在,属于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因此,提起撤销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是打破程序僵局最直接有效的法律途径。

为证明“古某某”身份虚假,代理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了关键证据。某派出所出具的《人员基本信息表》及回函证实,案涉身份证号对应的真实人员为冯某某,且辖区内并无名为“古某某”且使用该身份证号的户籍信息。该证据彻底否定了结婚登记中男方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为撤销登记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诉讼过程中,代理律师始终围绕“事实依据缺失”这一核心展开论证,明确婚姻登记必须以真实、合法的身份材料为前提。尽管被告民政局已尽形式审查义务,但因“古某某”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本身系虚假文件,导致据此作出的结婚登记行为丧失了合法存在的基础。该行为持续侵害原告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依法应予撤销。

(三)裁判结果与典型意义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及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均采纳了原告代理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表明“古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时提交的身份信息系虚假材料,而虚假身份证明不能作为婚姻登记的合法依据,因此涉案结婚证丧失事实基础,依法应予撤销。同时,由于该结婚证对原告人身法律关系的侵害处于持续状态,其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广州市某区民政局颁发的涉案结婚证。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为解决因使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导致的“离婚难”问题提供了司法路径。当民事救济因被告身份不明受阻时,通过对婚姻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可直接从源头上否定该行政行为的效力,从而解除形式婚姻关系的束缚,保障当事人的婚姻自由与再婚权利。本案也提示婚姻登记机关,尽管过去受技术条件限制难以识别精密伪造,但在当前信息技术环境下,应进一步强化实质审查力度,防范类似风险。

案例二:涉过错方离婚及财产分割案——在感情破裂中捍卫无过错方权益

(一)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次年育有一子。婚后,原告发现被告对家庭冷漠,并意外发现被告有出轨行为,给其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被告名下经营多家网店,收入可观,但在双方矛盾爆发后,被告有大额频繁转账支出,涉嫌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原告委托何官益律师、伍春晓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获得子女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二)律师处理方式与核心策略

本案涉及感情破裂认定、子女抚养、过错赔偿、财产转移认定等多重复杂争议。代理律师采取了系统性的诉讼策略:代理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整理了能够证明被告出轨行为的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软件截图等),并在庭审中有效呈现。针对被告控制经营收入的情况,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被告名下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流水。通过对流水的细致分析,重点锁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后的短期内,被告向多名案外人转出数百万元款项的事实。针对被告辩称这些款项为公司经营所需,律师结合转账对象(非公司账户)、时间节点(矛盾爆发后密集转出)等因素,有力反驳其合理性,主张该行为属于恶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在计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律师不仅主张分割被告名下现有的资产,更将重点放在被告恶意转移的巨额资金上。通过精确计算原告婚内共同还贷、消费等支出与被告相应支出及转移款项的差额,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

(三)裁判结果与典型意义

东莞市某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法院认定:1.准予双方离婚;2.婚生子判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确认被告在婚姻中存在过错,酌情判决其向原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4.在财产分割上,认定被告在矛盾爆发后的转款行为不属于合理支出,应将转出款项返还给原告,综合计算各项婚后共同支出后,最终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财产分割款数百万元。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其一,司法实践明确将严重违背婚姻忠实义务的行为(如本案中被告的出轨)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五项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体现了法律对婚姻中无过错方的保护和救济。其二,法院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特别是感情破裂后短期内的大额异常转款,倾向于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并在分割时作出对转移方不利的处理,有效遏制了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财产的行为。其三,本案是律师综合运用过错认定、财产追踪、法律规定,全方位维护无过错方在子女抚养、损害赔偿、财产分割等方面权益的成功范例。

岭南律师寄语:无论是面对虚假身份导致的程序死循环,还是面对背叛婚姻后步步为营的财产转移,家事案件的处理往往考验着律师在多维法律交叉领域的精细研判与实战智慧。正如本期案例所示,跳出传统思维寻找行政救济,以及依赖精细对账来狙击财产恶意转移,都是岭南律师在极致追求专业过程中的关键底牌。


预告

下期【岭南家事·回眸②】,我们将为您带来关于“遗产继承与无主财产认定”的深度博弈,探讨财富传承背后的证据交锋与道德温度,敬请期待。

经办律师介绍


何官益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团队核心成员,同时担任广州市海珠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第十届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获荣誉包括:广州市海珠区十佳青年律师、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果奖三等奖”“2020年理论成果奖二等奖”、2019年南石头街道“十大最美社区法律顾问”以及2018年度海珠区优秀社区法律顾问。


严洁明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海珠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她积极参政议政,曾获广州市人大海珠区人大常委会授予的“2018年度履职积极代表”、“2022年度履职积极代表”、“2023年度履职积极代表”。她致力于社区法律服务,获评“广州市海珠区优秀社区法律顾问”、“海珠区十佳调解员”荣誉。

严律师在房地产开发及买卖、公司治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继承纠纷、家族财富传承领域等诉讼、非诉方面有较深的研究,长期为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其撰写的《某国有企业租赁合同纠纷实务分析》一文收录在广州市律师协会编著的《国资国企法律制度与实务》一书中。


伍春晓律师,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团队成员,税务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研究生;拥有十余年金融从业经验。现任广东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律师协会信托与财富管理委员会委员。

目前执业领域:婚姻、继承、特别擅长处理复杂类婚姻家事案件、公司治理、涉税风险评估等,为近百家民营企业提供过金融+法律的专业顾问服务。